來這裡已經有16天了,生活上沒有不適應,天氣就是乾冷了點。
至於說你想不想家呀?這倒是沒有。
但這不是說我是沒血沒淚沒心肝,這是可以解釋的。
來澳洲旅行是我大學這四年來算最有長遠計畫的一件事情(用我的腦袋來計算可能算是人生中最長的目標了,畢竟敝人胸無大志,快快樂樂的吃喝拉撒才是追求的最終真理。)
四年來打這麼久的工,死臉皮拿著我媽辛苦賺的錢來付大學生活費和學費,才勉勉強強存了一點點盤纏,又必須經過母親大人的同意,說到要我娘的同意,不知道在網路簽署了多少人,又請隔壁議員我爸我弟我阿姨我阿媽兄弟姐妹哥哥叔叔阿姨鄰居大嬸大伯早餐店的阿霞家養的小狗,發出4D的聲響,試圖讓她了解有夢最美,希望得伴隨母親的同意相隨最美,最後壓倒駱駝最後一根的稻草即是在下我,至於使出什麼招式,就是去甘蔗田摘根稻子,悄悄的放在駱駝上。那你說甘蔗田裡為什麼不摘甘蔗要稻子,這樣找得到嗎?
事實就是
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成為食神。
而我還在這偉大航道上的1/1000而已,如果這麼說不明確。
用直銷體系形容的話,我是最下游最下游的員工的家眷養的那隻鸚鵡所吃的飼料。
而這小小的一步,可踏的是千辛萬苦,畢竟我人非常懶惰,要是勤快些可能可以踏個3.1415926步左右。
反正簡單說我就是正在走了,秘密定律橫在我心,而且它應該也同時存在你心。
澳洲的第一篇,寫短一點,這樣以後才有進步空間(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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